失忆了,但并不傻,具体的证明过程如下:先我明白在这里对我自己没有任何意义。而后我策划了逃跑,具体过程简单概括就是把所有人打了一顿,前提是我把一条藏了几天的烂鱼放到了食堂的鱼汤锅里。
之后就是逼供、抢钱、逃跑,我似乎对这方面很有天赋,我偷偷的猜测我不会是绑匪吧?不过随即想到警察也有可能,我又安心了一些。
从釜山上岸后,钱也没抢过来多少,我也不在乎,只是认真的翻找那套我被打捞上来时穿着的衣服,衣服我特地让人看过,貌似就是地摊上的扑街货,但是好在翻到了一张照片,看得出来我平时应该还是挺珍惜的,还套上了真空膜。
正面是一个人的背影,应该是冬天因为他的脸颊侧面有哈气,照片中人站在一座桥上伸出手臂对着下面的河水,仔细看了看貌似对方的鞋子样式和手指的粗细感觉是个女孩。
正面几乎让我绝望,但是好歹后面有字,简单的两个字——智恩。应该是前面那个女孩的名字吧,虽然感觉并没有什么软用,不过好歹有点希望吧。
我说过我不傻,我刚开始的几天每天都在看着报纸,足足翻看了前半年的所有报纸,没有一天任何人、任何船只生事故的新闻,越看心里越凉。
身手不错、懂得下黑手抢钱,而且明明失足落水又没有任何人消息来侧面证明身份,不得不说有点尴尬啊:富家仇杀、偷渡人员、脱北者(朝鲜偷渡客)……
以上的种种猜测都让我不想直接去警察局,而且还有意的逃避着各种验明身份的场合,而且我潜意识里也在告诉我这样挺好,以前的事情似乎并不值得去找寻。
于是我顺着自己的想法,一路上能搞钱就搞点,没钱的时候想办法蹭点,一路也晃晃悠悠的来到了尔,过程我自己到是挺享受的。
来这的原因是我说的话没有口音,很是标准的尔话,尽管半个韩国的人都是尔人,不过谁在乎呢。
对了,我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,所以当某天我在商场里面守着电视展映区足足三天,才看完了那部叫做豪杰春香的电视剧,感觉蛮好看的,不知道是失忆还是以前就没看过的原因,总之我就给自己起了里面男主角的名字——李梦龙。
路上的事情以后外一忘记了也就忘记了,没什么太重要的,不过我要把活命的本事交给你,省的以后忘了连饭都吃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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