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ott则一脸茫然。
原来,就在几天前,kurt和我有过工作上的接触。
准确来说,我这种层级谈不上接触他。
kurt是美国着名酒店集团的拥有人之一。
几天前,为了拓展明年的合作关系,我代表我们公司做了一部分的公司新产品介绍和几个案例分享,kurt这是对方酒店集团的大佬。
会议期间,kurt在涉及具体执行层面的细节时几乎一言不发,只在最后乱扯了几句。
就是这样,我们算是见过。
没想到这幺快就又相遇了。
我简单给scott讲了我们几天前的相识,我们便来到了一间包房,从豪华程度来看,应该是最顶尖的。
kurt掏出雪茄,随手丢给scott一根,又丢向我一根。
我接住旋转飞来的棕红色雪茄,开玩笑道,这是在古巴少女大腿根上搓的吗?scott哈哈大笑,kurt则把自己手里的雪茄横在鼻子前,闭上眼睛深深闻了闻,眯着眼睛说道,你能闻出来。
然后便点燃了雪茄,开始吞云吐雾。
又开了一瓶洋酒。
由于我和kurt并不算初识,又有scott作为我们的朋友,我们三人很快便没有了拘谨的正式感,胡乱聊了起来。
原来,经过scott的介绍,老kurt算是美国的世家。
他的爷爷和亨利福特在底特律是邻居。
而他的儿子在服兵役期间和scott是好友。
由于scott的工作需要,经由kurt儿子的关系,两个人很快便从工作关系成为了忘年交。
scott突然调整了一下坐姿,对我说,方,你刚才不是问我关于柯蒂斯俱乐部的事情吗?kurt了解很多。
说完,又对kurt说,kurt,方去消费过,但他似乎有一些问题。
刚才在问我,凑巧我遇到了你,你,你可以回答他吗?kurt轻轻向外吹着雪茄的烟雾,微微抬头,眼睛向下的看着我,微笑着说,看来你们的确是好朋友。